培訓課程

勞資關係終結系列之五:「內地勞資關係終結成本『四金』計算」工作坊

勞資關係終結時,如何處理員工「四金」(經濟補償金、賠償金、代通知金及違約金)是企業重要的日常成本管理。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的計算取決於工資基數與工作年限,但工資基數是按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?獎金、十三薪、跨年提成是否應包含在內?有最多12月限制嗎?如何處理2008年分段計算問題?廠商會特邀長期擔任珠三角企業法律顧問的資深律師,結合詳細案例講解「四金」在不同情況下的計算方法及限制,助企業有效管理成本。

詳情:
  • 企業解除合同/企業終止合同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
  • 員工辭職/派遣員工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
  • 終結合同無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
  • 2008年為界分段計算法律依據解讀
  • 2008年前後的年限與基數規則差異比較
  • 經濟補償金基數/年限計算:地域差異與分段計算
  • 實操訓練:如何分段計算?
  • 2008年前沒經濟補償金而2008年後有經濟補償金的特殊情形
  • 企業違法解除/終止合同支付償金的情形
  • 賠償金需分段計算嗎?
  • 代通知金適用的十大問題
  • 違約金適用範圍與常見陷阱
  • 違約金約定與高管員工辭職規制
日期:

31/7/2019 (星期三)

時間: 上午 9:30 - 下午 5:00
地址: 廠商會培訓中心(中環干諾道中 64 號廠商會大廈 23 樓)
費用: 港幣$1,100 (廠商會或品牌局會員) / 港幣$1,200 (非會員)
演講者: 曾寅律師-大陸法律服務中心執行董事(香港)、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(深圳)、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法律顧問、港府2012「優才計劃」引進律師、北京大學法學碩士;具有20餘年法律從業經驗。
語言: 普通話
備註: 有意者請進行網上報名或填妥報名回條,傳真予本會(號碼:2815 4836/3421 1092)留位,後連同劃線支票(抬頭請寫「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」)於開課三天前寄交本會 (地址:中環干諾道中64-66號廠商會大廈3樓)。如有查詢請聯絡本會曾小姐(電話:2542 8635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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