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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资关系终结系列之五:「内地劳资关系终结成本『四金』计算」工作坊

劳资关系终结时,如何处理员工「四金」(经济补偿金、赔偿金、代通知金及违约金)是企业重要的日常成本管理。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计算取决于工资基数与工作年限,但工资基数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?奖金、十三薪、跨年提成是否应包含在内?有最多12月限制吗?如何处理2008年分段计算问题?厂商会特邀长期担任珠三角企业法律顾问的资深律师,结合详细案例讲解「四金」在不同情况下的计算方法及限制,助企业有效管理成本。

详情:
  • 企业解除合同/企业终止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
  • 员工辞职/派遣员工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
  • 终结合同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
  • 2008年为界分段计算法律依据解读
  • 2008年前后的年限与基数规则差异比较
  • 经济补偿金基数/年限计算:地域差异与分段计算
  • 实操训练:如何分段计算?
  • 2008年前没经济补偿金而2008年后有经济补偿金的特殊情形
  • 企业违法解除/终止合同支付偿金的情形
  • 赔偿金需分段计算吗?
  • 代通知金适用的十大问题
  • 违约金适用范围与常见陷阱
  • 违约金约定与高管员工辞职规制
日期:

31/7/2019 (星期三)

时间: 上午 9:30 - 下午 5:00
地址: 厂商会培训中心(中环干诺道中 64 号厂商会大厦 23 楼)
费用: 港币$1,100 (厂商会或品牌局会员) / 港币$1,200 (非会员)
演讲者: 曾寅律师-大陆法律服务中心执行董事(香港)、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(深圳)、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法律顾问、港府2012「优才计划」引进律师、北京大学法学硕士;具有20余年法律从业经验。
语言: 普通话
备註: 有意者请进行网上报名或填妥报名回条,传真予本会(号码:2815 4836/3421 1092)留位,后连同划线支票(抬头请写「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」)于开课三天前寄交本会 (地址:中环干诺道中64-66号厂商会大厦3楼)。如有查询请联络本会曾小姐(电话:2542 8635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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